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061_1.20.13. 路德宗的洗禮教義

1.20.13. 路德宗的洗禮教義

§ 13. 路德宗的洗禮教義

關於這一點,路德宗的信條採取了如下表述。在《奧斯堡信條》(Augsburg Confession)中,採納該信條者如此說道:「關於洗禮,他們教導說,洗禮對於得救是必要的,並且藉著洗禮,神的恩典得以提供;又教導說,嬰兒應當受洗,他們藉著洗禮奉獻給神,並被接納進入神的恩典中。他們譴責那些反對嬰兒洗禮,並斷言嬰兒未受洗也能得救的重洗派(Anabaptists)。」該信條的《辯護論》(Apology)重複了這一宣告,並斷言「嬰兒洗禮並非徒然,而是必要的,且對得救是有效的」。同樣的教義也見於路德的兩部教義問答——大教義問答與小教義問答中。

路德宗的神學家們對此教義作了緩和的處理。他們斷言,洗禮通常是必要的;但這種必要性並非絕對的,因此,若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施行洗禮,缺乏洗禮並不至於導致滅亡。格哈德(Gerhard)說:「我們教導說,洗禮確實是入門的常規聖禮,也是所有信徒子女得重生與得救所必需的重生媒介;然而,在被剝奪或不可能的情況下,基督徒的子女可藉由神超常且特殊的安排而得救。」他進一步說:「對於那些在母腹中或因突發事故而在受洗前夭折的嬰兒,我們既不能也不應輕率地定罪;相反,我們斷定,虔誠父母的禱告,或者若父母在此事上疏忽,則教會為這些嬰兒向神所獻上的禱告,必蒙神慈悲垂聽,他們也必被神接納進入恩典與生命中。」路德宗的廣大神學家群體皆贊同此觀點。克勞斯博士(Dr. Krauth)說:「就神而言,洗禮並非如此必要,以至於祂不能在特殊情況下,以特殊方式達成祂通常藉洗禮所成就的事。食物對於人類生命通常是必要的;因此,蓄意不給孩子食物的父親,在心志上就是殺害孩子的人。然而,食物對於人類生命並非絕對必要,以至於神不能在沒有食物的情況下維持生命。」

由於路德宗視洗禮為通常必要的得救媒介,他們必然認為洗禮傳遞了達成該目的所需的一切要素。它必然是傳遞基督功德以赦免罪孽,以及使靈魂內在更新或重生的常規媒介。因此,這便是路德宗教會信條所教導的教義。在路德的《大教義問答》中說道:「因此,請將此事的總綱極其簡明地總結起來,即洗禮的德能、工作、果效與目的,在於使人得救。因為沒有人受洗是為了成為王子,而是如字面所言,是為了得救。我們知道,得救無非就是從罪、死亡與魔鬼的暴政中被釋放,被遷入基督的國度,並與祂一同過永恆的生活。」格哈德說,洗禮的所有果效可歸納為《提多書》3:5 所提到的兩個標題:重生與更新。他指出前者包括:(1)信心的恩賜;(2)罪的赦免;(3)進入恩典之約;(4)穿上基督;(5)被收納為神的兒女;(6)從撒但的權勢下得釋放;以及(7)擁有永生。在「更新」的標題下,他包括:聖靈的恩賜,聖靈開始更新理智、意志與靈魂的一切能力;使神失落的形象開始被恢復;內在的人被更新,舊人被脫去,新人被穿上;聖靈抵擋並勝過肉體,使罪不再在身體中作王。所有主要的路德宗神學家皆以不同的措辭教導同樣的教義。

歸於洗禮的果效,並非歸因於水本身固有的能力,也不是歸因於「外在附加」(extrinsecus accidens)的聖靈能力,而是歸因於聖靈內在於「道」(Word)中的能力。前文已多次提到,路德宗教導說,神的話語中有一種神聖的、超自然的能力,除非遭到蓄意抵擋,否則它總能在聽者身上產生救贖的果效。在嬰兒的情況下,不存在這種蓄意的抵擋;因此,對他們而言,洗禮在傳遞救贖的一切益處上總是有效的,儘管這些益處可能因後來的疏忽、不信或不良行為而喪失。與洗禮相連的「道」包括:施洗的命令;施行聖禮時奉三一神之名所用的公式;以及特別是那應許: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。」在路德的《小教義問答》中,針對「水怎能成就如此大的事?」這一問題,回答道:「水當然不能成就這些事,而是神的話語(與水同在並在水中)以及那信靠神的話語(附加於水之上)的信心。因為沒有神的話語,水就僅僅是水,而不是洗禮;但加上了神的話語,它就成了洗禮,即恩典與生命的救贖之水,以及聖靈重生的洗,正如保羅在《提多書》3:5 所說。」這些觀點在《大教義問答》中得到了擴展。其中提到:「以此方式區分,洗禮與所有其他的水截然不同:這並非因為其自然本質,而是因為有某種更卓越的事物與之結合。神親自以祂的名使洗禮尊貴,並以祂的能力堅固它。因此,它不僅是自然的水,更是神聖的、屬天的、聖潔且具救贖功效的水,無論用什麼其他的讚美頭銜來尊稱它都不為過;這僅僅是因為『道』的緣故,因為這是屬天且聖潔的道,若有人能完全、配得且充分地讚美它,那是不可能的,因為它包含了神的一切德能與權柄。洗禮也由此獲得其本質,以至於配稱為聖禮,正如聖奧古斯丁所教導的:『道臨到元素,就成了聖禮,即神聖之物。』」如果「道」本身包含了「神的一切德能與權柄」,且如果這「道」與洗禮的水結合,那麼該聖禮擁有上述的一切效能便不難理解。

該條件就是信心。路德宗教會明確宣稱的教義是:除非領受者是信徒,否則洗禮完全無用,或不具任何救贖果效。這裡所說的信心,並非指西門·馬古斯那種僅僅是思辨性的認同,而是真實、活潑且具救贖性的信心。關於這些點,路德宗的信條表述得十分明確。在《大教義問答》中說道: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。這意味著:唯有信心使人配得領受這救贖且神聖的水。因為當這一切在話語中與水一同提供並擺在我們面前時,除了從心裡相信之外,沒有其他方式可以領受。若沒有信心,洗禮毫無益處,儘管不可否認它本身就是屬天且無價的寶藏。」文中又說:「若沒有信心,它就僅僅是一個赤裸且無效的記號。」

由此可見,在成人的情況下,信心(因而也是重生)必須先於洗禮。因此,對他們而言,洗禮的設計與果效並非為了傳遞罪的赦免與內心的更新,而僅僅是為了堅固與加強已有的信心。正如前文引述的格哈德與拜爾(Baier)所言:「對於信主的成人,洗禮主要提供印證與見證神恩典的功用」;以及「對於嬰兒,藉著洗禮,信心首先被賦予並印證,藉此基督的功德得以應用。但對於那些在受洗前已藉著道產生信心的成人,洗禮則是印證並堅固了那信心。」

關於嬰兒,路德宗教導說他們擁有真實的信心。格哈德說:「我們並不擔心信心的模式,而是滿足於這種單純的確信:嬰兒確實相信。」凱姆尼茨(Chemnitz)說:「絕不能承認受洗的嬰兒是沒有信心的,或是在他人的信心下受洗。雖然父母或代洗者之信心將嬰兒帶到基督面前(馬可福音 10:13),並祈求他們能被賜予自己的信心;但毫無疑問,藉著道中水的洗,基督藉著祂的靈在受洗的嬰兒身上作工並產生功效,使他們承受神的國:儘管我們並不理解這是如何發生的。」他又說:「正如舊約中嬰兒的割禮也是信心的義的印記一樣,在新約中,受洗的嬰兒既蒙神喜悅且得救,他們就不能也不應被歸入不信者之列,而應被正確地列入信徒之中。」

正如「道」在聽者身上產生信心(前提是他們不抵擋其影響),洗禮(其中體現了「道」,因此它是可見的道)也在無法抵擋的嬰兒身上產生信心。關於此主題,克勞斯博士說:「每當施行洗禮時,這恩典便被提供,且每當領受者自身沒有對其功效構成自覺的、自願的障礙時,聖靈便實際地將其賜下。對於負有個人責任的個體而言,這種障礙就是不信。對於嬰兒而言,不存在自覺的、自願的障礙,且有一種神所作成的對恩典的領受性。反對者說,嬰兒不能自願領受恩典,因此恩典未被賜予。我們反轉這個命題並回答:嬰兒不能自願拒絕恩典,因此恩典被賜予了。當我們談論神所作成的對恩典的領受性時,我們意味著神在『道』或元素中所提供的一切,都帶著被領受的能力。當祂對那手枯乾的人說:『伸出手來!』時,那本性上不可能的事,藉著命令的話語本身變成了可能。『道』與聖禮本身(per se)打破了自然束縛的絕對性;它們帶來了即刻得救的可能性。恩典在其中是如此先行(prevenient),以至於領受者可能得救;若他滅亡,僅僅是因為他自己的過錯。」

信仰問答